近來讀了一本幼兒書,題目叫《憤怒》,竟讓我能梳理一下這些年來對「憤怒」這種情緒的看法。
大概受著「和理非非」的因子影響,身邊很多人都不太喜歡看到「憤怒」這種情緒;當然,見到一個人「黑口黑面」的,大概食飯也沒有胃口;所以要在群體中「撈得掂」,首先要有很高的EQ(情緒商數);只不過大部份人所講的EQ都頗為表面,講究是喜怒不形於色, 哪管心裡面把對方罵了個祖宗十八代;遇到何人何事,都以愛心笑容視之,就是普遍人對EQ的想法。
對於「憤怒」,很多人主張要控制甚至壓抑,主要因為這股情緒可以有很大的破壞力;而要有效控制「憤怒」,主流社會鼓勵人在處人處事要多運用「理性」部份;這也無可厚非,只是有時候我們覺得理性與感性(情緒)是互相抗衡的。現代心理學更多傾向於理性與感性是不同層次的心理活動(例如Roberto Unger主張理性幫助我們分析事物,但最終人行事的動力在於感性層面產生的力量);從靈性角度而言,既然神創造我們時就已為我們配備了「憤怒」的功能,或許本就不是要我們去控制壓抑,而是想我們實際使用的;James Whitehead與Evelyn Whitehead合著的《Shadow of the Heart: A Spirituality of the Painful Emotion》一書中生動的提到「情緒」是神賜給我們的心靈盟友,只是我們在成長過程中學習到拒絕這些盟友。
那「憤怒」這個不受歡迎的情緒,如何幫助我們處世?
首先,「憤怒」本身是提醒了我們有些事情「不對勁」。「憤怒」的出現,很多時候告訴我們的生存、尊嚴、身份甚至愛的彰顯正在受到威脅,我們需要起來與這些威脅抗衡;而這股抗衡所需要的力量可以有一部份從「憤怒」中支取。舉個例子,如果自己心愛的人正被他人「大巴大巴」的掌摑,你心裡相應而生的憤怒就可以使平日甚為「鵪鶉」的你走上前去保護心愛的人;如果這個時候口中頌唸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然後走到施暴者身邊「和平地禱告」的話,這個人大概不再是一個活人,甚至可歸類為「麻木不仁」。
心理學家James Averill主張「憤怒」是一種高階的人際互動情緒,而且必須聯繫與其發生的社交場合;因著這些場合大致上可分為「親密憤怒」、「公眾憤怒」和「公義憤怒」。「親密憤怒」會出現於親密關係中,多是因為這段關係受到威脅時出現,大事如出現第三者,小事如廁所板沒有用完放下(影響長久的生活素質與節奏)都可以引發;「公眾憤怒」在城市中更為明顯,因我們都承受著急促而沈重的社會壓力,以致我們的「人性」受到打壓而出現,這種憤怒的出現,提醒我們需要注意自身的生活方式,很多時候都在勸戒我們要「放下」與「放慢」;「公義憤怒」呢?James Wilson說得很好:「憤怒是憐憫與公義所必須的侍女」,如果我們想「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」,或許我們也要學習掌握這種憤怒的呈現與發揮;面對社會的不公義,可惜的是大部份人都會逆來順受;唯有真正掌握「公義憤怒」的人才有動力起來反抗,而又不會反過來被憤怒衍生的「狂怒」沖昏頭腦。
瞭解「憤怒」的特性與存在意義,或許我們可以更客觀的看待這個盟友;下次如果公司老細向你提出無理要求,你心中泛起一股怒氣的時候,不必太早祭出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的尚方寶劍,想想你怒氣的來源,是否這個老細踐踏了你不可妥協的原則?如果是,邀請你的理性盟友幫你計劃一下:可否與老細開心見誠談一次?可否部署另謀高就?這些步驟很多人都知道,我或許有點班門弄斧;但這些計劃所需要的,其實反而是「憤怒」朋友在問題出現的時候提醒你一下,又推你一把讓你採取行動。
面對香港的不公義情況每趨越下,我看到既有「憤怒」變成「狂怒」的一端,也有拒絕「憤怒」以致助紂為虐的一端;類似戴耀廷教授本著「公義憤怒」的一群人雖也存在,但似乎在社會兩極化越來越嚴重的時候,這一群人的發聲空間卻也越來越狹隘。這又是另一個問題,與社會政治的推演有關,在下實不在行,也不敢胡亂評論。我能夠做的,或許就是關注心靈空間,從心靈角度出發尋找當個「快樂自由人」的路徑吧!這一條路,卻不在社會環境的變遷當中,而在於我們在心靈空間中如何與神共融。「風景不轉心境轉」,也許是面對「無力回天」的悲慘現實時能夠選擇的一條路?願繼續走下去,會有更深的體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