貓兒來叫
- 謝麗婷

- Oct 17
- 2 min read
春天到了,又是交配的日子,放養或流浪的貓兒到處尋找對像。
近日家中毛孩Browny被鎖定為目標,一隻花貓周之無日不停喊叫,有時半夜擾人清夢,甚至跳上圍欄,闖進我家範圍,來訪Browny,好不黐纏!
試圖用各種方式:噴水、關上窗簾、大聲喝叫……趕走,但都無效,貓兒仍然死心不息!

牠的堅持真令人欽佩!
向女兒提議:不如叫市政局人來捉貓?她卻回應:這樣,牠很可憐呢!(沒被領養的,通常最後都是安排「安樂死」)
這倒也是!但這下我們更「可憐」了!
想到耶穌兩個比喻:
午夜來懇求的朋友和寡婦切求與不義法官比喻。
“….我告訴你們,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,也會因他不顧面子地直求,起來照他所需要的給他。 我又告訴你們,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找到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 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着;尋找的,就找到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”路加福音 11:8-10
“…..他很久不受理,後來心裏說:『我雖不懼怕 神,也不尊重人,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吧,免得她常來糾纏我。』」 主說:「你們聽這不義的官所說的話。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,他豈會延遲不給他們伸冤嗎?….”路加福音 18:4-7
我想這段經文重點不是說無論我們求什麼,好的不好的神都應充,而是藉這比喻強調神的慈愛和公義。朋友和不義的法官都因對方懇切請求而得到回應,何況愛我們的上帝?當然,祂是不是按我們的心意成就和什麼時間成就是另一回事了,因為畢竟祂是上帝,我們不是!
說回貓兒這事,人總會按「我」的需要行先、「我」的利益最為重要、「我」的權力不可侵犯⋯⋯若每每以「我」為先,世界便缺乏憐憫,多了捕殺事件⋯⋯Browny也不會成為家中成員了——— 牠也是流浪媽媽的孩子 ——— 而我們本也是流浪孩子,因著神的憐憫被歸在祂的名下。
是此,我就放過擅闖民居的野貓兒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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